青海省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admin 41 2025-02-07 03:01:05

在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复杂形势下,青海省作为中国的西部重要省份,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人民政府特此发布本公告,旨在进一步明确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社会面管控,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疫情防控总体要求

1、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青海省将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对疫情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快速精准实施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2、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三、具体防控措施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对所有入境人员实行严格的“14+7”隔离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加强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确保入境人员不带病入境。

2、严格社区管控: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健康管理措施,必要时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青海省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3、公共场所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医院、学校等)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并加强通风消毒工作,对未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的场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聚集性活动管控: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如演唱会、庙会等),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对于确需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并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5、加强医疗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提高核酸检测能力,确保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和调配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需求。

6、推进疫苗接种: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特别是加强针接种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提高群体免疫水平。

青海省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

2、强化物资保障:加强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和调配工作,确保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充足供应,加强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3、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更多关爱和照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公众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导服务。

五、法律责任与监督

1、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儆效尤,同时鼓励广大居民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环境。

青海省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2、接受社会监督:青海省人民政府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面对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严峻挑战青海省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总体战,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取得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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