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加强社会面管控,非必要不聚集

admin 10248 2025-02-03 13:37:31

坚定信心,科学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的复杂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风险人员排查管控

1、入境人员及高风险区人员:对所有入境人员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区外溢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中风险区人员:对中风险区外溢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低风险区及无疫情地区人员: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及无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3天2检”措施,即抵蒙后第1天和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管理

内蒙古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加强社会面管控,非必要不聚集

1、公共场所管理: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景点、餐饮娱乐等场所要控制人员密度,避免人员聚集。

2、学校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做好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暂停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活动。

3、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各地要高度重视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苗接种宣传动员,提高接种率,对失能、独居等特殊群体要提供必要的上门服务。

三、加强医疗救治和疫苗接种

1、医疗救治: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救治制度,确保医疗救治工作平稳有序,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和调配,确保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需要。

内蒙古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加强社会面管控,非必要不聚集

2、疫苗接种:各地要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特别是加强老年人及特殊人群的疫苗接种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加快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个人防护

1、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2、个人防护:广大居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

五、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

内蒙古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加强社会面管控,非必要不聚集

1、督导检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严肃处理。

2、责任追究:对因失职失责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当前,全区上下正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希望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良好局面,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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